康縣2020-11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公告
康自然資源告字﹝2020﹞05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及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(guī)定》、《甘肅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實施細則》等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經康縣人民政府批準,康縣自然資源局委托未來四方集團拍賣有限公司對康縣宗地編號:2020-11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公開出讓,現(xiàn)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(guī)劃指標要求(見下表)
宗地 編號 |
宗地 位置 |
供地條件 |
出讓 面積 |
土地 用途 |
容積率 |
建筑密度 |
綠地率 |
出讓年限 |
競買 保證金 |
2020-11號 |
位于岸門口鎮(zhèn)許家河村 |
依據康縣自然資源局出具的建筑經濟技術指標證明 |
0.3561公頃(折合5.34畝) |
工業(yè)用地 |
≤1.2 |
≤45% |
≥20% |
50年 |
40萬元 |
二、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:B0120201203000021。
三、競買人范圍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除法律、法規(guī)另有規(guī)定外,均可參加競買;申請人須單獨申請。
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不得參加競買;
1、已取得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,但未按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(fā)建設的;
2、拖欠康縣土地出讓金尚未交清的;
3、其它有關規(guī)定不能參加的。
四、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為有底價出讓,按照價高者得的規(guī)則確定競得人。
五、競買申請及繳納保證金
1、有意競買人請于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24日,向未來四方集團拍賣有限公司提出競買申請,領取出讓文件,提交出讓文件要求的相關資料。本次公開出讓的詳細情況和具體要求,詳見《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文件(宗地編號:2020-11號)。
2、競買人資格審查完畢后,符合條件的競買人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(guī)定繳納競買保證金。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,方確定為競買人,有資格參加競買。競買未成交者,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會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(shù)退還(不計利息)。
3、申請競買人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辦理競買手續(xù)。
六、出讓方式的確定
競買人達到三家以上(含三家)的,按拍賣方式出讓;競買人不足三家的,按掛牌方式出讓。出讓方式于2020年12月24日下午18:00時前確定,并通知競買人。以掛牌方式出讓的,同時通知起始價及增價幅度,掛牌期間繼續(xù)接受報名,報名時間至2021年1月2日下午17:00時;拍賣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4日下午17:00時,掛牌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 2021年1月2日下午17:00時(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)。掛牌時間截止時,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(xù)競價,轉入現(xiàn)場競價,通過現(xiàn)場競價確定競得人。
七、公開出讓時間及地點
(一)拍賣時間及地點
1、拍賣時間:2020年12月25日(星期五)下午15:00時
2、拍賣地點: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廳
(二)掛牌出讓期限及摘牌、時間地點
1、掛牌競價期限: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5日
2、報價時間:掛牌競價期限內的每日9:00-11:30;14:30-17:00
3、摘牌時間:2021年1月5日(星期二)下午15:00時
4、掛牌、摘牌及報價地點: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廳
八、出讓文件的領取
有意競買人于2020年12月4日起到康縣自然資源局及未來四方集團拍賣有限公司領取《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文件(宗地編號:2020-11號宗地)》。
九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
1、本次出讓宗地按現(xiàn)狀出讓,出讓宗地面積最終以康縣自然資源局實際交地面積為準。
2、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(xiàn)場踏勘地塊,費用自理。
3、開發(fā)建設必須符合康縣城市建設規(guī)劃、控制性詳規(guī)以及防震等有關要求。
4、本出讓公告規(guī)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,將發(fā)布變更公告,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。出讓宗地詳細情況以《康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文件(宗地編號:2020-11號)》載明的為準。
康縣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。
十、聯(lián)系方式
1、康縣自然資源局
聯(lián) 系 人:蹇芳 0939-5121225
2.未來四方集團拍賣有限公司
聯(lián) 系 人:于經理 13639346261
康縣自然資源局
未來四方集團拍賣有限公司
2020年12月4日